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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专业金融保险事务所

2021-09-19
建湖专业金融保险事务所

合同是我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规定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的两种具体的撤销权: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的权利。金融保险事务所浅析法定撤销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主要有如下两点:第一权利主体不同。任意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赠与人,而法定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第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不同。对于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手续。专业金融保险浅析对于法定撤销权,不论赠与采用何种形式,无论标的物是否已经交付或转移登记,也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以及赠与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撤销权人均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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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算程序没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则公司注销就不能必然导致公司死亡的结果。专业金融保险表示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然而,清算制度实际上很难达到人们的预期。实践中,有些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便注销公司,有些公司急于逃避即将产生的债务而匆忙终结清算程序,有些公司的清算流于形式。金融保险事务所表示即使股东如实履行了清算的法定义务,在客观上也很难一次性了结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是有些公司存续时间长,经营业务复杂,债权人繁多,往往很难全面通知债权人。二是公司的某些债务是清算过程产生的。三是有些债权尤其是侵权债权,可能是在公司注销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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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与分家最为相似的法律行为是继承或赠与。然而结合法史学有关“分家”的资料以及“继承”、“赠与”的规范涵义,事实与规范之间无法形成最终的对接。专业金融保险认为,在当下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分家”既不属于继承,也不是赠与。继承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之间,一方死亡,他方承受其财产的制度,这是狭义的继承。金融保险事务所介绍广义的继承还包括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由其所指定的人继承其财产的制度,严格根据这个定义,分家行为不应被纳入继承的范畴。从表面上看,继承和分家都是一种财产的传承,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现实的分家中,“父母在生前进行家产分割的情况决不是稀见的事情”,当然也有父母去世后兄弟之间的分家;而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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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金融保险浅析“以劳抵债”中“劳”的概念是什么?在以劳抵债协议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债务关系之外依意思自治原则形成了一个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依劳务的性质不同,可为提供某一短期项目的劳务关系,也可为具有较长期限的劳动关系,前者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后者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但不管哪种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一方付出劳动。一方支付合理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专业金融保险表示以劳抵债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因而它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债务清偿。以劳抵债协议履行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普通劳动者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对非技术人员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务。劳动者从事对人身有害的劳务,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劳务和可能引发其他纠纷的劳务都应予以解除。对限制劳动者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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