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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龙港专业民事法律咨询

2020-02-15
北龙港专业民事法律咨询

如果清算程序没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则公司注销就不能必然导致公司死亡的结果。专业民事法律表示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然而,清算制度实际上很难达到人们的预期。实践中,有些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便注销公司,有些公司急于逃避即将产生的债务而匆忙终结清算程序,有些公司的清算流于形式。民事法律咨询表示即使股东如实履行了清算的法定义务,在客观上也很难一次性了结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是有些公司存续时间长,经营业务复杂,债权人繁多,往往很难全面通知债权人。二是公司的某些债务是清算过程产生的。三是有些债权尤其是侵权债权,可能是在公司注销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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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企业与适岗劳动者的供需关系中,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企业能够招聘到真正符合要求、能创造经济价值的劳动者。在迎合企业人力成本的前提下,试用期是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需要、与企业发展规划的契合程度、是否能够形成优质劳动关系的重要阶段。专业民事法律表示有些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试用期内不符合企业用工要求的劳动者处理过于简单,仅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通过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方式予以辞退,引发了劳动者提起违法解除赔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主张,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频发。民事法律咨询指出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不举证难获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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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有间隔,则在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该合同仅具有约束力而不具有效力。专业民事法律认为,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具有不同的内容,合同约束力仅指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对当事人所具有的的拘束力,体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合同效力指合同生效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民事法律咨询介绍主要体现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生效合同在未生效期间的法律效果即表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违约责任说。该说认为,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的合同虽然还未生效,但已经依法成立。而判断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标准是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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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照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生活自理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民事法律咨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劳动能力鉴定”认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误区。误区1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误区2以“司法鉴定”否定“劳动能力鉴定”误区3以“工伤认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专业民事法律表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主等诸多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职工受伤或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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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与分家最为相似的法律行为是继承或赠与。然而结合法史学有关“分家”的资料以及“继承”、“赠与”的规范涵义,事实与规范之间无法形成最终的对接。专业民事法律认为,在当下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分家”既不属于继承,也不是赠与。继承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之间,一方死亡,他方承受其财产的制度,这是狭义的继承。民事法律咨询介绍广义的继承还包括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由其所指定的人继承其财产的制度,严格根据这个定义,分家行为不应被纳入继承的范畴。从表面上看,继承和分家都是一种财产的传承,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现实的分家中,“父母在生前进行家产分割的情况决不是稀见的事情”,当然也有父母去世后兄弟之间的分家;而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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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龙港民事法律浅析“以劳抵债”中“劳”的概念是什么?在以劳抵债协议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债务关系之外依意思自治原则形成了一个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依劳务的性质不同,可为提供某一短期项目的劳务关系,也可为具有较长期限的劳动关系,前者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后者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但不管哪种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一方付出劳动。一方支付合理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专业民事法律表示以劳抵债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因而它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债务清偿。以劳抵债协议履行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普通劳动者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对非技术人员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务。劳动者从事对人身有害的劳务,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劳务和可能引发其他纠纷的劳务都应予以解除。对限制劳动者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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